ofo再被服务商嘉里大通起诉:被判偿还超800万服务费
导读:新浪科技讯 12月14日上午消息,新浪科技获悉,针对嘉里大通物流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起诉ofo运营主体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拖欠服务费一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日前...
新浪科技讯 12月14日上午消息,新浪科技获悉,针对嘉里大通物流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起诉ofo运营主体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拖欠服务费一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日前作出判决,判令东峡大通支付服务费8111896.38元。
判决书显示,原告嘉里大通与被告ofo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于今年6月立案。
嘉里大通方面称,2017年6月与ofo签订一份《自行车仓配服务合同》,约定由嘉里大通向其提供与ofo共享单车有关的卸车、仓储、配送、库存盘点等服务,ofo应依照合同约定向嘉里大通支付相关服务费用。合同约定,ofo应在签收嘉里大通寄送的相关服务费用发票后的3个工作日内对服务费用予以确认,并在此后的20个工作日内完成付款,若其未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则视为确认。同时,还约定嘉里大通需向其支付10万元作为保证金,在双方合作结束后予以返还。
嘉里大通方面称,上述合同签订后,嘉里大通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并将相关服务费用发票提供给了东峡公司,但截止到嘉里大通提起本案诉讼之日,其尚欠嘉里大通多笔服务费用累计8111896.38元,且各笔服务费均已超出了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
判决书显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ofo给付原告嘉里大通服务费8111896.38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被告ofo退还原告嘉里大通保证金10万元并赔偿该笔款项利息损失。
实际上,这并不是ofo陷入的第一起诉讼。
日前,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就ofo与白马投资的广告合同纠纷案作出判决。白马投资称与ofo就发布ofo共享单车灯箱广告签订了三份《媒体代理合同》,发布费用分别约为392.54万元、3157.88万元、510.31万元。前二笔费用已经结清,而从2017年10月28日起,ofo一直未支付第三笔费用510.31万元。
根据公开信息梳理,更早之前,因欠款起诉ofo的还有兰州雄飞物资有限责任公司、淄博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武汉光谷创客街区管理有限公司、杭州云造科技有限公司、百世物流、德邦物流及上海凤凰等企业。
今年11月,新浪科技曾报道,当时涉及ofo运营主体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被列入被执行人的信息多达20条,立案时间范围从2018年08月31日至11月12日,涉及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和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被执行标的也从数万元到数千万元不等,累计执行标的合计超5360万元。
ofo目前的资金状况可谓不十分乐观,ofo创始人兼CEO戴威层在11月的全员大会上表示,ofo不会倒闭,其他被收购、合并都有可能,这也意味着戴威终于放弃了独立发展的执念。他还表示,由于供应商债转股,目前资金情况正在好转,但依然很困难。(张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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