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制办:上学遇到台风黄色预警 全天停课!
(原标题:广州气象灾害防御规定草案征意见 上学遇台风黄色预警,全天停课!放学遇暴雨橙色预警,延迟放学!)
台风黄、橙、红色预警时全天停课,暴雨红色预警若于6时至8时、11时至13时生效时,分别停上午、下午半天课……7月27日,广州市法制办发布《广州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其中对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后如何执行停课、延迟放学、复课进行了细化规定。
该《征求意见稿》在今起一个月内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多种途径提交意见,具体见文末。
停课:台风黄色、橙色、红色预警时全天停课
台风黄色、橙色、红色以及暴雨红色预警信号为停课信号。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托儿所、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小学校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停课,并利用网络、手机短信等方式将停课信息告知学生或者家长:
所在区域台风黄色、橙色、红色预警信号生效时,全天停课。
所在区域暴雨红色预警信号于6时至8时生效时,上午停课。
所在区域暴雨红色预警信号于11时至13时生效时,下午停课。
按照前款规定停课的,学生停止上学;已在上学、放学途中的学生应当就近到安全场所暂避。学校应当开放校舍,保障在校及其校车上学生安全。
学校应当告知教职员工、学生获取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和停课信息的渠道。学生及其家长可以通过广播、电视、气象主管机构官方网站等渠道获取天气预警信号和停课信息。
延迟放学:暴雨橙色以上、雷雨大风橙色以上延迟放学
放学时段遇暴雨橙色以上、雷雨大风橙色以上预警信号生效时,所在区域内的托儿所、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小学校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延迟放学。
延迟放学期间,学校应当开放校舍,保障在校学生安全,并及时将延迟放学信息通知学生和家长,在确保安全情况下方可安排学生回家,但有家长接送的除外。
关于复课,《征求意见稿》提出,台风黄色、橙色、红色预警信号解除或者降级至黄色以下以及暴雨红色预警信号解除或者降级至红色以下信号后,教育行政部门应当通知学校做好复课准备。学校收到复课准备通知后,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复课;决定复课的,应当及时将复课信息通知给学生或者家长。
学生和家长可以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渠道留意台风、暴雨预警信号发布信息;收到台风、暴雨预警信号解除或者降级信息后,及时做好上学准备。
怎样提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其理由,请于2018年8月27日前向市法制办反映或提交,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提交意见的具体途径:
(一)在新浪微博“广州政府法制”提交;
(二)登录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http://www.gzlo.gov.cn),通过网站上的“立法征求意见”栏目提交;
(三)邮寄地址:广州市府前路1号4号楼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法规处(邮政编码:510032);
(四)传真:83125287;
(五)电子邮箱:gzlfg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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