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具假钞被指违法 香港资深道具师获刑
时光网讯 5月31日,香港两名电影道具师因保管道具假钞被判刑,事件引发香港电影界的争论。
这些道具假钞为香港资深道具师张伟全负责,曾用于电影《树大招风》《迷城》等。被判刑的另一人为张伟全的朋友罗润霖,9996张面值1000港币的道具钞票假钞在他的家中被警察搜查发现,系早前从张伟全处借到用于微电影拍摄。两人被判入狱四个月,缓刑两年。
(图片来自网络)
在判决中,法官认定尽管道具假钞上引有“道具”、“Props(道具)”的字样,但需仔细辨认才可发现,因此判定属于“流通伪制钞票”。尽管没有任何证据显示他们有用于流通的意图。
《树大招风》演员及剧组成员去年在香港电影金像奖上。近日两名与该片相关的人因持有假钞被判缓刑,被告说这些假钞只是道具。
事件发生后,引发业界震动。香港电影工作者总会在一份声明中称,该宣判“在全球电影业界史无前例”。
香港电影美术学会担忧当地有关该行业的法律极为过时,“处处灰色地带,令从业人员极为容易陷入犯法陷阱”;“政府不但没有尽力疏解上述的真正问题所在,最后更把问题及责任推回电影业界及从业人员身上,令业界非常担忧和困扰”。
张伟全在自辩时表示,美术组会根据导演要求制作道具钞票蓝本,导演满意后再找印刷厂印制,道具组仅需将道具钞票运往片场或储存,向政府部门申请批准则由制片部负责。他一直以为道具钞票是合法的,不知道储存、运送及处理道具钞票需申请。 ?
香港电影工作者总会永远荣誉会长吴思远曾以辩方证人身份被传召,他表示入行50年,从不知道使用道具钞票是需要向金管局申请的:“为拍电影藏有道具纸币而被警方起诉,不单只在香港,我相信是全世界闻所未闻的。”电影发展局主席马逢国也曾向他表示不知道需要申请。
而这些质疑抱怨声的背后,是新世纪以来港片的没落。繁琐暧昧的法律是在保护香港电影产业,还是阻拦了香港电影的发展?
不过也有电影界人士对警方做法表示支持。一位香港电影记者表示,这仅仅是当地电影人无法顺利获得当地官僚机构许可,就试图走捷径绕过去的最新例子。他说,有些人无法获得官方的封路许可,甚至直接在道路上拍摄追车镜头。
《尖峰时刻2》
因道具假钞而引发的犯罪事件,在全球已不是第一次发生。另一个著名案例发生在《尖峰时刻2》的拍摄片场,一处电影情节需要1亿美元的假钞,这些假钞由好莱坞一家大型道具公司负责准备。
但这些钞票却被一些路人拿到,并被试图在商店流通。美国政府特工迅速介入,道具假钞的负责公司遭到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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