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店最常用美耐皿餐具进食前先注意4个小细节

导读:外食,已成为台湾人的饮食文化,现今餐饮业及小吃摊贩大多选用美耐皿做为盛装食品的容器。美耐皿是一种合成树脂,使用三聚氰胺与甲醛聚合所制成,但若使用过度产生刮痕,不仅...
  外食,已成为台湾人的饮食文化,现今餐饮业及小吃摊贩大多选用美耐皿做为盛装食品的容器。美耐皿是一种合成树脂,使用三聚氰胺与甲醛聚合所制成,但若使用过度产生刮痕,不仅容易滋生细菌,再加上承装过热或酸性食品等,都有可能再溶出三聚氰胺。
  
  台北市卫生局呼吁民众,购买食品容器具或包装时,应注意产品标示内容,选购标示完整之产品,并依标示说明正确使用,并建议尽量以不锈钢或瓷制餐具取代美耐皿餐具。
  
  如有使用美耐皿餐具的必要,应注意下列几点:
  
  1.避免盛装过热或酸性食品
  
  2.不能进行微波加热
  
  3.清洗时以海绵替代菜瓜布擦洗,以免留下刮痕而造成细菌孳生、变色
  
  4.产生刮痕、雾化、缺口、破裂时,应立即更换新品
  
  此外,所有会接触到食品的食品容器具,都应符合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公告之「食品器具容器包装卫生标准」及「甲醛-三聚氰胺树脂为合成原料之塑胶」之试验标准,「酚」及「甲醛」应呈阴性反应,而「三聚氰胺」溶出限量标准为2.5ppm以下。若产品违反规定者,将依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17条之规定办理。
  
  经查,台北市政府卫生局针对台北市内量贩店、餐具贩售商店、五金百货商店等处进行美耐皿类食品容器具,包含餐盘、碗、杯子、筷子、汤匙等进行溶出试验,检测酚、甲醛、三聚氰胺含量,於2018年7月31日公布检验结果,共计20件,均符合规定,但其中1件产品标示不符合规定,未标示耐热温度及使用注意事项或微波等其他警语。
  
  因此餐具与包装制造业者也必须注意,自2017年7月1日起制造之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装的食品接触面含塑胶材质,均应符合下列两项规定:
  
  1. 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26条:清楚标示产品之品名、材质名称、耐热温度、净重或容量或数量、厂商电话与名称及地址、原产地、制造日期等,且须同时让消费者知悉产品适用於接触食品、为重复性或一次使用等资讯,并明确告知使用该产品的注意事项,以利消费者正确使用。
  
  2.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施行细则第21条第4款:「标示之字体,其长度及宽度,各不得小於2毫米。」台北市卫生局呼吁制造业者,食品容器具应於最小贩售单位之外包装进行标示并符合公告规定,以提供消费者充分资讯。
  
  此外针对食品容器具不符合规定者,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26条第47条,可处分责任厂商新台币3-300万元罚锾,另依同法第52条第1项第3款应通知限期回收改正,改正前不得继续贩卖,届期未遵行者,则没收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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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美耐皿餐具时,应避免盛装过热及酸性食品,此外当有刮痕、破裂、变色及雾化的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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